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公示了“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名单!全国范围内175个县(县级市、区)、乡镇(街道)入选,云南有7地入选。分别是:云南省昆明市石林彝族自治县、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县、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大东乡、云南省普洱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屏县龙朋镇、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县临安镇、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南涧彝族自治县宝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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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书法、舞蹈、戏剧、曲艺、杂技、民俗、油画……这些文化艺术在乡土大地闪耀着光芒。怎样才能获得这个国家级称号呢?
“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是文旅部设立的群众文化品牌项目,自1987年起开展评审命名和建设工作,命名周期为3年,能入选的地方必须具有某一特色鲜明、是群众喜闻乐见并广泛参与的民间文化艺术,并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的特定区域,主要指乡镇(街道)、也包括部分县(县级市、区)。可以说这项举措在一定程度上是为了推动基层乡村文化艺术的繁荣发展弘扬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当代兴起的其他文化艺术形式。




